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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政風處

利益衝突迴避法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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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是否受補助行為禁止之規範?
  • 發佈日期:2023-03-31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政風處
  • 類  別:利益衝突迴避法常見問答
  • 詳細內容:
  • 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補助行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
    一、基於法定身分依法令規定申請之補助;或對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依法令規定以公開公平方式辦理之補助,或禁止其補助反不利於公共利益且經補助法令主管機關核定同意之補助。
    二、補助金額單筆1萬元以下,同一年度同一補助對象合計不逾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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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142 人 更新日期:20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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