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政府政風處

:::目前位置 : 首頁 > 機關資訊 > 公告資訊

公告資訊

  • FB
  • 張貼至「Plurk」【另開新視窗】Plurk
  • 字級設定:
  • 小字
  • 一般
  • 大字
機車出廠滿5年需每年自主實施排氣定檢
  • 發佈日期:2022-12-27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政風處
  • 類  別:重要公告
  • 公告日期:2022-12-27
  • 依  據: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1年12月27日新北環空字第1112507282號函
  • 公告內容:
  • 為改善空氣品質,加強機車定期檢驗觀念,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宣傳「機車出廠滿5年需每年自主實施排氣定檢,逾期未檢或檢驗不合格罰新臺幣500~3,000元,最重將註銷牌照!」。 倘仍有任何疑問,請於上班時間 (上午8時30分至12時00分或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 逕洽該局空氣品質維護科,或機車定檢專線(02)22505031、(02)22508248。

相關附件
相關圖片
瀏覽人次:52 人 更新日期:2022-12-27
收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