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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政風處

常見問答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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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至機關科(室)贈送月曆及筆記本等公司宣導品,應如何處理?
  • 發佈日期:2018-12-03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政風處
  • 類  別:常見問答Q&A
  • 詳細內容:
  • 該公司贈送印有名稱(如公司、事務所、機構全銜)、聯絡方式、營業項目之月曆、行事曆或辦公日誌,因該等物品屬於企業公開宣傳及形象行銷性質,且價值輕微,應無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致贈對象亦不限於公務員,故可以收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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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1976 人 更新日期:2018-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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